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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莆田系医院被扫黑,40人获刑、最高判期16年
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被告人张雄、汤伟鹏、梁万花3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八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至六万元不等。
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兰花、詹昌华、王安石等37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近日,台山市人民法院对台山丽人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首批40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这起案件受害人达67人次,涉案总金额79万多元。该案40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刑期者22人,判处罚金共人民币一百五十一万三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财产共人民币76.3万元。
据台山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被告人张雄是丽人医院的区域经理,被告人詹昌华、王安石、汤伟鹏是丽人医院的驻点经理,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期间,四人在经营管理台山丽人医院门诊部过程中,使用“术中开发”模式有组织地敲诈勒索、诈骗前来就诊的患者。
具体操作方式为:在门诊部内设立“新媒体”部门,由门诊部购买手机和微信号,工作人员冒充貌美女性在网上诱骗被害人到医院做检查。然后被告人梁业青等人对前往丽人医院就诊的被害人进行分流和收费。被告人李大鹏等人伪造或篡改B超、化验检查数据配合医生欺骗受害人。被告人甄凤娟等人配合被告人邢贞军等人“开发”病人,通过夸大、虚构病情或在手术中故意制造疼痛等手段诱骗、迫使患者接受额外高价治疗,对术后未缴清费用的被害人,采取插尿管或控制输液速度等方式进行阻碍,直至患者缴清费用为止。
法院审理后认为,丽人医院犯罪集团设有区域经理、驻点经理(院长)、接诊医生、手术医生、医生助理、护士、B超、化验、导医、收费员、会计、出纳、“新媒体”、百度推广等部门或人员,组织架构清晰、职责分工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疗领域内有组织地采取轻微暴力、软暴力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以虚构事实的方式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多次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被害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财产权利。
该犯罪组织首要分子明显,重要成员及其他成员相对固定且层级、作用分明,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张雄、詹昌华、王安石、汤伟鹏四人,作为丽人医院的管理人员,对丽人医院整个犯罪集团起组织、指挥作用,应认定为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扫黑除恶”行动也开展到了医疗卫生领域,国家卫健委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进行的打击涉医黑恶势力行动中,“5.21”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备受关注的一起。
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是男性生殖专科医院,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以开设民营男性专科医院为幌子,高薪招募一批有医务经验的人员,形成了在管理层领导下,从网络客服、导诊,到检验、门诊、手术、治疗串通勾结,以虚假广告招揽患者,通过虚构、夸大病情的方式,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虚设、增设治疗、手术项目,攫取巨额不法利益的涉恶犯罪集团。
2019年11月17日,在丽江警方协助下,该案在逃人员吴某某被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在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一医院成功抓获。
2020年6月5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式立案,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40人,涉及罪名包括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涉及380余起犯罪事实。
来源:医学界
作者:田栋梁
校对:臧恒佳
责编:田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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